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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药膳餐厅“先把脉再吃饭”模式走红,预约排到月底,律师:应公示所用药材名称

近日,广州天河区一家药膳餐厅因推出“先把脉再吃饭”模式而走红。顾客可在餐厅内,结合自身体质和医师建议,选择相应的药膳菜品。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业务以中医馆为主,因此为顾客把脉的都…

近日,广州天河区一家药膳餐厅因推出“先把脉再吃饭”模式而走红。顾客可在餐厅内,结合自身体质和医师建议,选择相应的药膳菜品。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业务以中医馆为主,因此为顾客把脉的都是正规中医。餐厅比较小,吃药膳火锅需提前预约,目前预约火热。

对于药膳餐厅火爆的情况,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余昊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餐厅内由医师为顾客把脉,并根据脉象结果推荐相应药膳菜品,该行为已超出普通餐饮服务的范畴,实质触及诊疗行为的边界。

其认为,“先把脉再吃饭”是中医药文化与餐饮消费的创新结合,但诊疗行为与餐饮服务存在严格的资质边界,食品添加与药品使用存在明确的目录红线。经营者若想在“药膳”赛道长期经营,必须在合规前提下进行商业模式设计,切不可因追求营销噱头而触碰非法行医或食品安全的高压线。

【1】药膳餐厅:把脉医师有证,部分餐厅预约火爆

6月4日,九派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联系该餐厅获悉,药食同源汤底火锅88元一位,饭前会有医师把脉,根据把脉结果定制专属食疗方案。同时还有四格素菜拼盘,包含时蔬、五谷根茎、手工素丸和菌菇,手工面也可无限续吃。顾客还可根据需求扫码额外付费加料,具体可以加吊龙、牛丸等涮品。

餐厅部分菜单。图/工作人员提供

工作人员表示,吃药膳火锅需提前预约,目前预约单已排到6月底。

除药膳火锅外,餐厅还在工作日中午提供汤膳,无需预约,可直接到店扫码用餐。工作人员称,药膳的具体调理效果因人而异,身体比较健康的顾客也可以食用。

记者还以消费者身份联系了广州越秀区一家药膳餐厅,工作人员称,“把脉的医生都有证”,顾客可以先把脉,也可以直接就餐,大厅堂食不需要预约,人均消费50到60元。

工作人员介绍,药膳里的药材不是很多,因此不会有很重的药味。除了药膳之外,也提供正常的炒菜。

据DV现场报道,对于食用药膳,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主任医师曾科学提醒,药膳主要针对亚健康人群的体质调节,不能取代必要的药物治疗。孕妇、哺乳期妇女、慢性病患者、过敏体质者等特殊人群,一定不能盲目跟风。若有食疗需求,则须先咨询执业中医师或临床营养科医生,在明确体质和病情允许的情况下设计个体化药膳。不可轻信餐厅的“把脉”推荐或网络偏方,更不可将药膳当作日常主食。

【2】律师:经营者应确保所有入菜药材均在“药食同源目录”内

对于药膳餐厅火爆的情况,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余昊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餐厅内由医师为顾客把脉,并根据脉象结果推荐相应药膳菜品,该行为已超出普通餐饮服务的范畴,实质触及诊疗行为的边界。

若餐厅仅为顾客提供“药食同源”菜品的知识介绍,由顾客自主选择,属于餐饮服务;但一旦由医师实施把脉、辨识体质并据此“定制”食疗方案,则该环节已构成诊疗行为。此时餐厅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即属无证行医。

余昊表示,“先把脉再吃饭”的就餐模式存在三重主要法律风险。首先是非法行医的行政乃至刑事风险。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及“中医药法”第十四条,开设中医诊所须向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若餐厅未取得相应资质而由医师实施把脉、体质辨识、食疗方案定制等行为,即属于擅自执业。

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无证行医可面临责令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目前已有药店因“坐堂行医”被监管部门处以53000元罚款。

其次是食品安全风险,也是该模式最现实、最突出的风险。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可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若餐厅在药膳中添加的物质不在国家公布的食药物质目录内,则构成“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最后是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风险。部分药膳餐厅可能通过“调理”“食疗”等话术暗示疾病治疗功效,这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非医疗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及“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若消费者因信赖“食疗方案”延误正规治疗,餐厅还可能面临民事侵权赔偿。

对于可在食品中添加的药品范围,余昊称餐厅应以“食药物质目录”为唯一合法边界。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普通食品中允许添加的中药材仅限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公布的食药物质目录。截至目前,该目录共包含106种物质,任何不在上述目录内的中药材,均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添加。

同时,虽然现行“食品安全法”并未以专门条款强制要求药膳餐厅公示每道菜的具体药材及用量,但餐厅从消费者知情权、食品安全责任、行政合规的角度,负有实质上的告知义务。

餐厅应公示所用药材名称,并明确标注“本品含有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具体调理效果因人而异,不可替代药物治疗”等免责提示。

余昊提出,药膳餐厅经营者有五大注意事项。一是避免诊疗与餐饮混同。若提供把脉服务,必须将餐饮场所与诊疗场所物理隔离,并单独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须持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在该机构注册,切忌让中医馆的医师直接在餐厅大堂为顾客把脉开方。

二是严格锁定食药物质目录。建立菜品原料白名单,确保所有入菜药材均在106种目录内。建议定期查阅国家卫健委官网更新的目录,避免使用地方传统食用但国家尚未公告的物质。

三是规范宣传话术,守住食品底线。菜单、海报、短视频宣传中不得出现治疗、治愈、疗效、处方等医疗用语,可使用“传统养生”等中性表述。同时应在显著位置提示“药膳为普通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请理性食用”。

四是建立特殊人群告知机制。对孕妇、儿童、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应主动询问并提示禁忌;对含有限制食用人群的食药物质,应在菜单中单独标注。

五是完善消费凭证与溯源记录。保留药材采购票据、供应商资质、菜品配方记录,以应对可能的食品安全投诉或行政处罚调查。

对于消费者,余昊也提出四大注意事项。一是若餐厅提供把脉服务,可要求查看其《中医诊所备案证》及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若餐厅无法提供,则该把脉行为属于非法行医,消费者可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12320热线举报。

二是认清食药物质与药品的界限,食药物质虽有一定传统养生价值,但其本质仍是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若身体确有不适,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三是主动告知自身健康状况。食用药膳前,消费者应主动向餐厅或医师说明自己是否处于妊娠、哺乳、服药期间,或是否有过敏史、慢性病等,避免因药食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

四是留存证据,消费后保留小票、菜单、宣传页面截图。若食用后出现不适,或发现餐厅使用不明药材、宣传疾病治疗功效,可向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涉及无证行医的同步向卫健部门举报;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惩罚性赔偿。

最后,余昊提醒,“先把脉再吃饭”是中医药文化与餐饮消费的创新结合,但诊疗行为与餐饮服务存在严格的资质边界,食品添加与药品使用存在明确的目录红线。经营者若想在“药膳”赛道长期经营,必须在合规前提下进行商业模式设计,切不可因追求营销噱头而触碰非法行医或食品安全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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