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药食同源食品产业规范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地高质量发展,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提供安全、有效的食药物质原料,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已正式批准立项《药食同源食品用食药物质原料》团体标准。
为切实做好上述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保证标准制定的公正性、适用性,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药食同源食品用食药物质原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行业代表性和较高规范经营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二)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和质量事故;
(三)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有能力参与标准编制各项工作。
二、参编单位、起草人权利
(一)成为标准编制工作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前言中体现参编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
(二)本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修订时,享有优先参与权;
(三)优先推荐参与依据本标准开展的相关项目;
(四)授予参编单位、起草人荣誉牌匾或证书。
三、参编单位、起草人义务
(一)积极配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组织的标准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编制、修订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提供真实、客观、科学的信息;
(三)自愿承担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费用、技术和人力支持。
四、参编申请
《药食同源食品用食药物质原料》团体标准编制、修订相关工作,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特种食品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拟申请参编单位、起草人,请填写《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药食同源食品用食药物质原料>团体标准参编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2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发送至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特种食品工作委员会团标工作组。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特种食品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611825055
电子邮箱:tsw2025@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特种食品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